為更好地彰顯通遼市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精神、打造城市品牌、擴大對外宣傳、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譽度,通遼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集城市標識。
一、城市簡介
通遼市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東部,科爾沁草原腹地,總面積6萬平方公里,是全國、全區(qū)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地區(qū)。通遼市是中華民族紅山文化和富河文化的發(fā)祥地之一,境內至今仍保留著燕國長城、金代界壕、遼代古墓壁畫、元代佛塔和清代蒙古王府等歷史文化古跡。是清代國母孝莊文皇后和清代名將僧格林沁、民族英雄嘎達梅林的故里,被譽為“中國安代藝術之鄉(xiāng)”、“中國版畫藝術之鄉(xiāng)”、“中國民歌曲藝之鄉(xiāng)”、“中國馬王之鄉(xiāng)”等。這里有遼闊無垠的科爾沁草原、有浩瀚雄渾的大漠、有植物大全之稱的大青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等眾多景觀獨特、民族風情濃郁的旅游景點。
二、主辦及具體負責
本次征集活動的主辦者為通遼市文化局、通遼市外宣辦。由通遼市文化局牽頭組織實施,具體負責城市標識的征集、評選和宣傳等工作。
三、征集對象
1、全國范圍內凡關心、關注、支持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的個人和機構,均可按照本方案參加征集活動。
2、凡應征作品的創(chuàng)作者,只需填寫并簽署《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并按本實施方案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應征作品即可。
四、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即日起,2013年10月1日截止。截止時間之后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五、城市標志應用的主要領域
征集作品一經選定,將應用于通遼市對外宣傳的一切可以使用的領域。
重大活動:如招商活動、代表團考察活動、節(jié)慶活動、會展活動、體育賽事等。
公共建筑:(主要指城市標識)如標志性建筑物、歷史建筑、標志性城市雕塑、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
城市窗口:高速公路或過境國道沿線、車站、入城口、便民服務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
特色區(qū)塊:如旅游景點、街道、社區(qū)、公園、大型商場、超市、廣場等。
城市細節(jié):如城市記憶、城市小品、文化碎片等。
公共設施:如道路、橋梁、路標、路燈、霓虹燈、門牌、燈箱、郵箱、書報亭、公共交通等。
城市宣傳:如旅游宣傳片、宣傳冊、公益廣告等。
榮譽信用:如榮譽證書、獎狀、獎牌、獎杯、獎章等。
行業(yè)企業(yè):如特色行業(yè)、知名企業(yè)、知名品牌的宣傳推廣等。
六、相關要求
1、本次征集活動以應征作品為對象進行征集、評選。應征者應提交《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稿》一份,《報表名》、《承諾書》各一份。
2、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①歷史文化與現代時尚相結合。城市標識的設計既要體現通遼市“歷史悠久、文化厚重、意蘊獨特”的草原文化特色,又要體現現代特征和時尚氣息。
②地域特色與國際潮流相結合。城市標識設計既要體現科爾沁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廣泛認同,又要符合國際標準與規(guī)范,把握國際流行趨勢,讓更多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
③抽象符號與具體形象相結合。城市標識設計以抽象藝術的形式表現,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同時又吸收通遼市的具體形象,使人能夠聯(lián)想到通遼。
④直觀美感與實際應用相結合。城市標識設計應從直觀上感受到美的韻律,使人得到審美愉悅,又要方便應用,在各領域、各方面使用時,能夠自然協(xié)調、和諧相融。
4、《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稿》應包含城市標識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城市標識的繪制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②城市標識設計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
③城市標識的設計說明應有助于評選時評委對作品的理解,闡明城市標識的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應征者應將設計說明打印在A4規(guī)格紙上。說明文字應當表述完整。
④城市標識的繪制形象設計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網格圖)兩種設計標準圖稿,分別打印或繪制在A4規(guī)格紙張上。
⑤提交設計方案的同時請?zhí)峤籘IF或JPG格式的電子文件,圖片分辨率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繪制,標識設計尺寸:120mm×120mm,并在電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顏色。
⑥《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chuàng)作者有關的信息,所有此類信息只能在《報名表》中說明。
⑦應征的個人或機構應提交《報名表》、《承諾書》各一份,由創(chuàng)作者親筆簽署(創(chuàng)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暑并加蓋機構公章)。創(chuàng)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chuàng)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5、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七、征集辦法
1、應征作品只能以當面交付或掛號郵寄的方式送達以下地址:通遼市行政中心東配樓三樓·通遼市文化局藝術科,郵編:028000,電子郵箱:tlswhjysk@163.com,咨詢電話:0475--8835331。
2、應征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中的所有要求。應征文件不符合本規(guī)則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八、集征信息的發(fā)布
1、通過《通遼日報》連續(xù)發(fā)布15天。目前,《通遼日報》數字版均上傳至“中國通遼網”,中國通遼網是中國城市網盟成員之一,中國城市網盟由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以及重要地級市和會員城市的國際友好城市新聞網組成,目前,會員已達近百家,具有一定的宣傳力度和廣泛的幅射力和覆蓋面,能很好地達到在全國范圍內的宣傳。
2、駐通遼市各大媒體。包括通遼電視臺、通遼人民廣播電臺等。
3、在全國相關平面媒體和網絡媒體上公開發(fā)布。
九、作品提交及知識產權
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還,應征者自留底稿,有關知識產權的歸屬,應根據《承諾書》的相關約定確定。
十、作品的評選
1、主辦方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2、對所有應征作品,主辦方將嚴格保密,并對作品匿名編號組織進行專家評審、群眾參與的網絡、短信等方式評選,評選結果將于2013年11月中旬在相關媒體上公示。
3、主辦方擁有決定城市標識的最終權利。
十一、獎勵辦法
1、通遼市城市標識最佳作品1件,獎勵人民幣2萬元,入圍作品5件,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
2、上述獎金均為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繳納稅款,同時需開具正式的報銷票據。
十二、相關聲明
1、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或其它非征集辦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者不承擔任何責作。
2、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所有入圍城市標識的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主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主辦者所有。主辦者有權對入圍的城市標識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fā)、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3、主辦者對包括本方案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4、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附件:
2、《通遼市城市標識設計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chuàng)作者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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