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小越鎮(zhèn)征集宣傳形象表述語及形象標識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東陽日報 作者:cdo 2016-02-16

為彰顯小越特色,提升小越鎮(zhèn)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向社會各界有獎征集宣傳形象表述語及形象標識。具體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時間:

自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止(紙質信件以郵戳為準)。

二、征集方式:

(一)此次應征作品可以采用郵寄、電子郵件、傳真、直接送達等方式。郵寄或直接送達地址:紹興市上虞區(qū)小越鎮(zhèn)宣傳辦; 郵編:312367;聯系電話:0575-82717820 ;傳真:0575-82717800 電子郵箱:xiaoyuexcb@126.com

(二)請在函件上或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小越鎮(zhèn)形象語(形象標識)應征作品”字樣,并附上作者的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

三、征集范圍:

區(qū)域不限,各組織機構、社會團體和自然人均可參與。

四、征集要求:

(一)形象語要求:

主題鮮明、立意高遠、定位準確,富有小越特色,具有較好的宣傳效果;文字簡潔、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方便傳播;字數控制在8字以內(手寫要求字跡工整清楚),作品并要求附有100字以上的解釋文字。

(二)形象標識要求:

作品要求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構圖簡潔,色彩明快,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作品要能充分反映出小越鎮(zhèn)的地域文化特色、歷史文化特點、獨特的城市風貌和輝煌的發(fā)展成就;作品能反映新時代小越人創(chuàng)新進取、奮發(fā)向上的精神風貌;作品要有較強的應用性,可在電視、報紙、網絡、戶外廣告、公共場所等各種媒體、不同領域使用,可作為景觀裝飾物、制作旅游紀念品或禮品等。作品要附有200字以上的解釋和立意說明。

五、獎勵辦法:

主辦方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征集到的形象語和形象標識進行評審,評選最佳表述獎及形象標識一等獎各1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二等獎各2名,獎勵人民幣600元;三等獎各3名,獎勵人民幣500元;參與獎各10名,獎勵人民幣200元。同時對獲獎者頒發(fā)證書。
六、注意事項:

1.因郵寄延誤、丟失、誤寄等非主辦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設計規(guī)范的電子稿原件,以便獲選后提供給主辦方。

3.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主辦方不承擔責任。如有多條作品內容相同,以最先投稿者為準。

4.自作者投稿行為發(fā)生之日起,所有獲獎作品版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并擁有獲獎作品的著作權、使用權,并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注冊。未獲獎的作品,一經投稿,主辦方不再退還。

5.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小越鎮(zhèn)人民政府

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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