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國家重點大學,其前身為北洋大學,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國第一所現(xiàn)代大學,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確定的16所國家重點大學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大學。
天津大學電氣自動化與信息工程學院前身是1933年成立的北洋大學電機系,現(xiàn)有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學科、信息與通信工程三個一級學科,師資力量雄厚,在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
為加強學院對外宣傳,展示學院辦學特色與成果,增強學院師生和廣大校友的認同感,現(xiàn)面向全校師生及社會征集學院形象標識,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征集內容
“天津大學電氣自動化與信息工程學院”形象標識,包含圖形、字體、色彩及組合。
二、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應征作品需含有“電氣自動化與信息工程學院”字樣,字體不限,形式簡潔、美觀、醒目。
2、作品應易于識別,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中制作運用,具備較強的延展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3、作品須采用A4紙規(guī)格彩色正稿和電子稿(位圖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形式,彩色正稿需注明標準比例與標準色。
4、作品除圖案外,還應附有200字左右的文字說明,說明標識的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
四、需知
1、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作品,不得抄襲、盜版他人設計。如若產生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行為,責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2、應征作品一經(jīng)采用,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修改權、注冊權、使用權等)歸征集方所有。
3、最終入選者需要向征集方提交作品源文件,并簽署相關版權協(xié)議書。
五、評選及獎勵
1、應征作品以一定形式面向全院師生及校友征求意見,評選出3-5個入圍作品并最終確定1個作品作為學院形象標識。
2、對于入圍作品每個獎勵2000元,最終采用作品獎勵10000元,獲獎者所獲獎金的個人所得稅自理。
3、對入圍作品學院將頒發(fā)榮譽證書。
聯(lián)系人:辛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2-27405477
投稿郵箱:156193@tju.edu.cn
天津大學電氣自動化與信息工程學院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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