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凝聚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的精神力量,提高福清知名度、美譽度和開放度,發(fā)動海內外三大福清人群體共同建設富庶、文明、開放、和諧、美麗的“大福清”,在去年福清城市形象宣傳標志(logo)、吉祥物和主題品牌口號征集活動的基礎上,繼續(xù)面向海內外組織開展公開征集活動。
一、征集內容
1.福清市城市形象宣傳標志(logo);
2.福清市城市形象吉祥物;
3.福清市城市形象主題品牌口號。
二、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征集,不限單位或個人。
三、征集時間
即日—5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城市形象宣傳標志(logo)
①符合福清城市定位,體現福清特征,具有較強的標簽性、標志性。
②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獨特,寓意深刻,構圖簡潔,色彩明快,有較強的視覺沖擊力和感染力。
③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便于識別、制作、記憶和推廣,適合在多種載體上推廣應用(網站、文件、信箋、宣傳用品和媒體宣傳)。
④作品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
⑤遞交作品方案為設計效果圖或作品彩色照片,圖片文件格式為jpg,圖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作品還應配有設計創(chuàng)意說明,包含作者介紹、作品題目、尺寸、材質、設計說明等,文件格式為word。
2.城市形象吉祥物
①融合中國文化特色,能夠反映福清城市內涵,構思新穎、創(chuàng)意鮮活,具有擬人化特征,并深受大眾喜愛。
②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chuàng)作,適合動漫周邊產品(如毛絨掛飾、桌面設計等)的開發(fā)。
③作品不得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其他知識產權或專有權利。
④參賽作者需繪制吉祥物的三視圖(含:正面、正側、背面),并為該吉祥物設計至少三個能表現該形象特色的動作。
⑤作品應配有作品名字、設計創(chuàng)意理念及內涵。
3.城市形象主題品牌口號
①主題鮮明,既能反映福清歷史、人文底蘊以及優(yōu)美生態(tài)環(huán)境、創(chuàng)新發(fā)展活力,又能展現福清的城市精神(開放融和 拼搏爭先),彰顯城市魅力。
②具有創(chuàng)新性,生動傳神,準確貼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③語言精練,文字簡潔、富有韻味,便于記憶和傳誦,適合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和戶外廣告、公共場所使用和傳播,每條品牌口號字數控制在14字以內。
④品牌口號內容應是作者本人(團體)原創(chuàng),抄襲和雷同品牌口號無效,若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評選環(huán)節(jié)
采用網絡投票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流程為專家預審、網絡投票、專家復審、揭曉公示。
1.專家評審。組織專家評委進行初評,從參評作品中選出30件入圍作品。
2.網絡投票。專家評審出的30件入圍作品(每個項目)通過網絡展示,接受網絡投票,選出人氣前10名入圍最終評選(品牌口號組選出人氣前20名)。
3.終評階段。專家從網絡前10名(或20名)里,進行終極評選,分別選出入選作品和入圍作品。(吉祥物、logo從網絡投票人氣前10個作品中,每個項目選出1個入選作品、5個入圍作品。品牌口號從網絡投票前20個作品中,選出1個入選作品、10個為入圍作品。)
4.公示階段。將專家組的評選名單上報討論研究,最終評出獲獎總名次等并將評選結果對外公示。
六、評選及獎勵
城市形象宣傳標志入選作品1個,獎金3萬元;入圍獎5名,獎金各2000元。
城市形象吉祥物入選作品1個,獎金3萬元;入圍獎5名,獎金各2000元。
城市品牌口號入選作品1個,獎金1.5萬元;入圍獎10名,獎金各1000元。
另設幸運投票獎50名,獎勵價值100元獎品1份。
七、投稿方式
在福州新聞網“城市主題品牌口號、形象logo和吉祥物”征集活動專題頁面下載“征集活動”相關表格,將作品和表格(《參賽作品原創(chuàng)聲明》以掃描件或電子照片形式)發(fā)送至活動專用郵箱參與投稿。
截稿日期:2018年5月31日。
聯系電話:0591-83762717,聯系人:陳女士。
郵箱:fzwbqmt@126.com。
應征者請注明真實姓名(或單位、團體名字)、主創(chuàng)者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通信地址等,電子郵件主題上注明“福清市城市形象主題品牌口號等征集”。
八、相關說明
1.凡向本次活動投稿的作品,其著作權全部歸活動主辦方所有。主辦方除根據本征集活動有關規(guī)定,向獲獎應征方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費用,同時所有獲獎應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銷地將其對獲獎的應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全部無償轉讓給主辦方;主辦方對所有獲獎作品擁有發(fā)布、展示和宣傳等權利,并有使用于商業(yè)用途的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作品轉讓、復制、轉載、傳播、摘編、出版、發(fā)行、許可使用。
2.若應征作品與他人作品產生著作權糾紛,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由投稿者自負,活動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作品內容如有重復或相似,以第一時間收到的為先,來稿一律不退,投稿者(機構、團隊)自行留底。
4.各項入選作品獎可空缺,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已接受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條款。
5.本次征集活動為去年福清市對外征集活動的延續(xù),凡是去年參加投稿的福清城市形象主題品牌口號、logo和吉祥物的征集作品仍然有效,主辦方將一并匯總參加本次評選。
6.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投稿即視為完全同意活動發(fā)布的全部內容。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補充規(guī)則。咨詢電話:0591-8376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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