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 “通化手信”LOGO征集

資訊頻道 - 設計大賽 來源:中國設計在線 作者:cdo 2020-05-11

根據(jù)《首批“通化手信”文化旅游商品征集通知》的通知,為體現(xiàn)大賽好創(chuàng)意精神,打造大賽持續(xù)性品牌,特征集設計新穎、好創(chuàng)意獨特通化手信logo。

一、征集時間

2020年5月9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

二、征集對象

1. 中國境內合法注冊成立的公司、企業(yè);

2. 中國境內合法設立的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3. 中國境內合法設立的非法人組織;

4. 中國內地公民;

5.上述主體之間組成的團隊參與。

三、設計要求

(一)文化內涵

logo具有鮮明的通化文化元素,體現(xiàn)通化市文化、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城市地域特色,具有時代性和文化性。

(二)藝術表現(xiàn)

logo能將通化文化元素、文創(chuàng)和旅游商品產(chǎn)業(yè)特色、基本特點等完美轉化為可識別的形象符號,藝術特色鮮明,具備較高的觀賞性和藝術性,色彩搭配和諧,符合現(xiàn)代人的審美、社會心理和禁忌,給人以愉悅感和美的享受。

(三)視覺識記

logo整體形象通俗性強,具有大眾親和力,容易讓人理解、準確識別和記憶。

(四)理念闡述

理念闡述內容準確表達了本次通化手信征集基本服務內容、發(fā)展方向、產(chǎn)業(yè)發(fā)展的屬性,整體表達邏輯清晰完整。

四、作品要求

(一)應征logo的作品應緊扣通化手信主旨和方向,不得出現(xiàn)黃色、暴力、宣揚邪教或迷信等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和倫理道德的內容等。

(二)應征logo的作品必須具有獨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襲、復制、盜用他人作品或市場產(chǎn)品。

(三)應征logo的作品必須是未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原創(chuàng)作品,作者應對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chǎn)權或其他權利。凡參賽作品涉及的版權、肖像權等法律糾紛,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四)應征logo的作品設計者須按要求完整填寫大賽logo設計申報表,附上好創(chuàng)意說明,解釋logo創(chuàng)作理念及內涵。信息錯填或未填寫完整將被視為無效作品。

(五)應征logo的作品中不得出現(xiàn)任何與參賽人員姓名、單位相關的文字、圖案、標記及其它與創(chuàng)意方案無關的符號,不符合規(guī)定者將被視為無效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六)大賽主辦單位對選定的logo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chǎn)權在內的一切權屬。應征logo在將設計作品按照規(guī)定方式提交時,須明確同意將提交的logo設計作品的著作權(除人身專有部分權利外,包括但不限于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信息網(wǎng)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等權利)等權利不可撤銷地無償轉讓給大賽主辦單位獨占性享有。對于logo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行或授權相應民事主體使用,并對其進行必要的修改以用于成果轉化、生產(chǎn)、銷售、轉讓等用途。

(七)已提交的logo作品不予退還,請應征設計者自留備份。獲獎作品未經(jīng)權屬人許可,不得擅自將相關資源項目用于本參賽作品以外用途。

(八)應征logo設計者應全面了解本次大賽規(guī)則。凡提交logo作品者,視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賽規(guī)則,自愿受其約束。

五、提交方式

(一)提交時間

2020年5月9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 。

(二)提交途徑

1.所有logo的作品資料、設計稿及信息均須按規(guī)定要求以JPG格式電子文件作為附件發(fā)送至郵箱thwljcyk@163.com。

2.并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郵寄的郵戳時間為準)將logo申報表、logo作品信息、設計稿等資料以紙質材料的形式寄送大賽組委會指定地址:通化市新華大街499號通化市文旅局產(chǎn)業(yè)科,收件人:孫成程 ,聯(lián)系電話:0435-3218879。

(三)提交格式

1.電子郵件文檔提交:logo申報表、設計稿相關文件,文件格式為JPG,色彩模式CMYK,規(guī)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經(jīng)組委會選定獲獎的最佳logo設計作品須提供各場景下的效果圖和源文件。)

2.郵寄紙質文檔提交:logo申報表一份、作品資料一式三份,規(guī)格A3(297*420mm)彩色打印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

六、獎項設置

logo最終采用者,設計費8000元(稅后)。

七、評選評審

評審時間:2020年5月15日。

評審形式:由征集組委會組織專家評委對logo作品進行評審,最終確定logo。

公布時間:2020年5月19日

八、相關注意事項

(一)主辦方權利

1.主辦單位對logo享有包括不限于知識產(chǎn)權在內的一切所有權屬。并可無償用于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信息網(wǎng)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成果轉化、生產(chǎn)、銷售、轉讓等主辦單位及征集設計的資源項目權利人認為需要的用途。

2.如有需要,主辦方有權修改獎項設置與評選標準。

3.主辦方對本次大賽和評獎保留最終的解釋權。

(二)關于知識產(chǎn)權及參賽作品所有權

1.logo應征者必須保證對其應征作品所涉及知識產(chǎn)權負完全責任,作品如存在未經(jīng)權利人許可的抄襲、復制、盜用或其它侵權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獲獎證書,并在有關媒體公布其侵權行為。

2.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jīng)主辦單位和本賽公布的“征集方向”資源項目權屬人書面授權同意,不得使用本大賽公布資源及參賽作品。

3.最終評審選定的大賽logo設計作品,由主辦單位頒發(fā)獎項。設計者不得再向其他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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